臺南市 108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兒歌童謠歌唱比賽實施計畫
一、主旨:為使本市國小學童能體會兒歌與童謠之美,並讓兒歌童謠優美旋律能在校園散佈,使生活更生動活潑,並期使先人智慧結晶得以傳承。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南區永華國民小學。
四、比賽日期: 109年 5月29日(星期五) 上午 10 時 00 分起。
五、比賽地點:臺南應用科技大學乃建堂。
六、參加資格:凡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七、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即日起至 109年5月6日(星期三)17 : 00 止。
(二)地點:報名表核章正本請寄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二巷 17號
永華國小學務處黃宗雄主任收。
(聯絡電話: 264-1457轉 107;網路電話: 36020 ;傳真: 2648851)
八、組隊方式:
(一)每校以報名 1隊為限,每隊以 10至 30 人為原則(含指揮、伴奏)最多上場人數為 30 人。
(二) 30班以上為甲組, 13-29班為乙組, 12 班以下為丙組(不含幼兒園及身心障礙類班)。
九、比賽規定:
(一)每隊演唱兒歌或童謠 2首,以合唱、齊唱或輪唱…等方式表現。表演曲目以前行政院文建會所發行的「咱們囝仔.咱的歌」兒歌系列歌曲為主(如附件 2),除附件所列歌曲外亦可自由選曲,但須符合兒歌童謠曲趣。
(二)除鋼琴伴奏外,亦可加入節奏樂器或肢體律動,惟伴奏及指導限由校內師生擔任(含外聘專長教師),須內含隊員名額內。
(三)參賽隊伍應於唱名時立即進入舞臺開始演出,若唱名 3次未進場演出者,視同棄權。
(四)演出時間總計以不超過 10分鐘為原則,開始發音(含試音、調音及演出)為計時起點,人員、器材及所有演出時使用特殊器材產生之碎屑或遺棄物等完全撤離舞台時結束計時。時間截止前不按鈴警示,時間一到按鈴一長聲(約 3 秒),逾時即開始扣分,逾時每 1 分鐘扣總平均分數 0.5 分,不滿 1 分鐘以 1 分鐘計,依此類推。
十、評審標準:演唱曲趣及風格表現 45%、音樂性及技巧 45%、團體精神 10%。
十一、評計方式:總成績之評計方式採分數平均法,若分數相同時由評審委員召開會議取得共識評定成績。
十二、獎勵:
分數 |
89分以上 |
85分以上 未滿 89分 |
80分以上 未滿 85分 |
未滿 80分 |
等第 |
特優 |
優等 |
甲等 |
不錄取 |
1、獲特優學校,伴奏、指揮及指導教師各嘉獎 2次,行政管理人員各嘉獎 1次(行政管理人員人數以 3 名為限,不含校長,校長部分列入學期辦學績效參考依據)。
2、獲優等學校,伴奏、指揮及指導教師各嘉獎 1次,行政管理人員各嘉獎 1次(行政管理人員人數以 2 名為限,不含校長,校長部分列入學期辦學績效參考依據)。
3、獲甲等學校,伴奏、指揮及指導教師各嘉獎 1次,行政管理人員嘉獎 1次(行政管理人員人數以 1 名為限,不含校長,校長部分列入學期辦學績效參考依據)。
(五)本活動結束後,承辦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嘉獎 1次(以 8名為限,含校長),由承辦學校陳報敘獎名單至本局備查,並由承辦學校逕依權責發布敘獎,其餘協辦人員由本局頒發獎狀以資鼓勵(以 10 名為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