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2017 台灣燈會-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
說明:
一、檢送雲林縣政府「2017台灣燈會-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 1份,請參閱附件。
二、旨揭計畫競賽組別及重要時程摘述如下:
(一)競賽組別:親子組(國小及幼兒園)、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及機關團體組。
(二)網路報名時間:自 105 年 11 月 1 日(週二)至 105 年 12 月 25 日(週日)止
(三)圖檔及設計理念上傳時間: 106 年 1 月 16 日(週一)前上傳作品圖檔(成品)及設計理念說明書。
(四)收件時間及地點: 106 年 2 月 4 日(週六)至 106 年 2 月 5 日(週日)每日 9 時起 16 時止,送至「2017 台灣燈會-雲林縣虎尾高鐵站競賽花燈展覽區」。
(五)評審日期: 106 年 2 月 7 日(週二)、 2 月 8 日(週三)。
三、獎勵方式:各組錄取特優、優等、甲等及佳作,其錄取名額及評分標準如下:
(一)特優:至多 10名。( 95 分以上),其中含燈王 1 名(由特優作品中遴選 1 名)。
(二)優等:至多 20名。( 90 分以上)
(三)甲等:至多 30名。( 85 分以上)
(四)佳作:至多 50名。( 80 分以上)
(五)各獎項錄取件數,依參賽件數比例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每組合得獎總件數不得超過該組參賽總件數二分之一,未達評分標準者則從缺。
四、旨揭實施計畫可逕至「雲林縣教育網-行政公告-公文發佈」下載(http://mysql.ylc.edu.tw/ann/)。
五、本案聯絡人: 雲林縣政府王曉萍君(電話: 05-5522417)。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點此可至校園食材登錄平臺觀看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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